当前位置:
【正文内容】
豫科〔2022〕63号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机构、科技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:
《河南省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细则》已经省委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河南省科学技术厅
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2年4月14日